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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0章 斩草除根

    “杀!”

    黑痣男子和另外一名男子,两人神情冷峻,异口同声。

    从背后抽出的砍刀,在灯光下,刀身散发出冰冷寒光,摄人心魄。

    一左一右夹击沈圣凌,两人配合简直就是天衣无缝,一看就是经常合作的老搭档了,根本不给沈圣凌任何喘息的机会,凌厉刀锋犹如寒冬腊月天的冷风,夹带着寒气,掠过虚空的同时,留下一道白光。

    面对突如其来的袭杀。

    沈圣凌面不改色,神情淡然,直接甩动手中毛巾,下一刻,那条看似柔软毫无弹性的毛巾,刹那间化作足以敲碎坚石的钢鞭,凶猛抽向两人。

    “砰!”

    毛巾瞬间撞击上两柄砍刀,发出一声重击。

    只听咔嚓一声。

    黑痣男子和另外一人,目呲欲裂,一脸震惊地望着从中间断裂成两半的砍刀,心中惊惧不已,同时,从砍刀上传过来一阵阵疼痛感,致使两人双手发麻,难以忍受,不得不手一松丢弃砍刀。

    “哐当……”

    砍刀齐齐掉落到地上,然后有晃动了几下,归于平静。

    “说吧,是谁派你们过来的?”

    沈圣凌不理会神情呆滞的两人,手一抖,收起毛巾,冷冷言道。

    两人听后瞬间回过神来,非常有默契的相视一眼。

    “去死吧。”

    黑痣男子突然这时,表情狰狞,张嘴喊道。

    “嘭!”

    站在他身旁的同伴,在他这句话未落之际,动作迅猛,一脚将眼前的桌子踹向沈圣凌,而黑痣男子抓住机会,就地一个驴打滚,起身的刹那,手上多出一把黑漆漆的手枪,枪口对准沈圣凌。

    “砰!”

    枪口喷火蛇。

    面对如此严峻危险形势,沈圣凌眸光闪烁,迎着踹飞到身前的桌子,拿着毛巾的手腕一抖,舞动毛巾,好似一条飞舞的蛇一样,冲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轰!”

    毛巾撞上桌子,桌子一阵晃动,竟被毛巾甩出的强大力道,又再次打飞回去,攻势之威猛,犹如山巅巨石坠落,黑痣男子的同伴来不及反应,就被桌子砸到身上,噗的一声,一口鲜血从嘴里喷出,挥洒虚空,然后,他整个人犹如断了线的风筝狠狠撞击到身后墙壁上。

    也就在这时。

    黑痣男子掏枪打出的子弹,快如闪电一般,眨眼间就来到沈圣凌身前。

    如果是普通人的话,这颗子弹是不可能躲避过去的,可问题就在于沈圣凌是普通人吗?

    黑痣男子眼见子弹即将打到沈圣凌身上,顿时阴笑起来。

    谁知,接下来发生的事情,让他笑容瞬间凝固、僵硬住了。

    “不……这根本不可能。”

    他双目欲裂,瞳孔一阵收缩,难以置信地紧紧盯着眼前这一幕,原本要被打死的沈圣凌,此刻完好如初的伫立在那里,而他开枪射出的那颗子弹,竟然漂浮在沈圣凌眼前,静止不动了。

    似妖法又似魔术。

    怪不得能够吓唬到他。

    “你到底是什么怪物,不不,你肯定是地狱魔鬼。”

    黑痣男子脸色苍白,面露惊恐,他只是一名身手好点的普通人,见到如此怪异事情,自然会吓的魂不舍守,噤若寒蝉。

    躲避子弹,这对修炼出内劲的先天武师根本不算难事。

    只能说是对方太过大惊小怪了。

    沈圣凌也懒得去解释什么,淡漠目光看向黑痣男子的瞬间,漂浮在眼前的那颗子弹就化作一道光芒,黑痣男子随即鼻腔一声闷哼,接着,表情惊愕地缓缓倒了下去,而在他眉心处则出现了一个枪眼,鲜血溢出。

    一死一伤。

    这就是暗杀沈圣凌的代价。

    对于死人,沈圣凌早已司空见惯、屡见不鲜了。

    杀一是为罪,屠万是为雄。屠得九百万,即为雄中雄。

    对于近代所创的‘男儿行’,当沈圣凌第一次听到过褒贬不一,相较于他的话,还是比较喜欢和他有过一场师徒情分的李十二的侠客行。

    因为,在那个颠肺流离,差点就被仇家杀死的日子下,这个李十二饮完他的一碗灵酒,醍醐灌顶,有感而发,然后,即兴创出了这首‘侠客行’。

    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。

    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

    侠客行,十二列,一百二十字,其中,他最喜欢的就是这两句了。

    将当时李十二被仇家追杀的窘迫和凌厉反击,杀人不留情,描写的非常现实。

    而他,活了数千年,死在他手上的人,又会少吗?

    “说出是谁派你们来的,你,便可活了。”

    沈圣凌对着另外一人开口,那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语气,仿佛能将这间小酒馆给冻结住了,瞬间吓得对方魂飞魄散,静若寒蝉,为了保命,战战兢兢赶紧说道:“是是是……佛爷派我们来的。”

    沈圣凌闻言心里冷冷一笑,果然不出他所料,还真是这个佛爷,看来,上次的教训是没能让他长记性,所以才会报复。

    “带着尸体离开这里。”

    “是是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,受伤的那人,咬紧牙关,表情吃痛的从地上爬了起来,来到黑痣男子跟前,将尸体背起,跌跌撞撞地逃离小酒馆,最为恐怖的是外面还下着漂泊大雨。

    沈圣凌对着碎成两半的桌子,手一点,一道金光射出包裹住桌子,在金光沐浴下,桌子奇迹般地复合在一起,然后,沈圣凌又对地上的血迹清理了一下。

    几分钟后。

    他一袭白衣,右手抱着小黑,左手撑着一把伞,走出了忘忧小酒馆,迎着暴风雨前行,身影渐渐消失在黑暗中。

    此刻,他或许只差一柄佩剑了。

    踏雨夜,仗剑行,只为去杀人。

    辉煌时代夜总会。

    坐落于南区最为繁华的酒吧一条街上,这里灯红酒绿,车来车往,纵然风雨交加,依旧抵挡不住都市丽人们的风情。

    而在这一刻,白色长衫的沈圣凌徒然现身街头,双脚踩踏地面雨水,溅起朵朵水花,如果有眼尖之人就会发现,他的一双布鞋,自始至终都未沾染到一滴雨水,一步又一步,不徐不疾的朝着辉煌时代夜总会走去。

    过往车辆和店门口的人,纷纷神色颇为好奇的打量这个身穿奇怪,抱着小狗,特立独行的人。

    “咦,这个人好奇怪啊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是啊,你看他穿的是什么,还有,抱着一只黑狗。”

    “都什么年代了,还有人模仿古代人穿衣风格。”

    “可能是在cosplay(考斯破累)。”

    一路走来,沈圣凌忍受旁人指指点点。

    当他来到辉煌时代夜总会门前,微微扬起雨伞,抬起头颅,深邃眼眸打量一眼,随后,在门童一脸古怪神情下,走了进去。